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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陕西彭衙暖通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陕西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审查结果的通告

来源:渭南市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01-13 14:33

各县(市、区)住建局、渭南高新区建设局、经开区市政公用局、卤阳湖住建交通局、庄里试验区城市建设管理与执法局,华山景区管委会,各有关燃气企业:

根据《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陕西彭衙暖通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经白水县住建局初审合格,渭南市住建局组织白水县住建局及省内相关燃气专家对该企业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26日,联系电话:0913-2930521。

公示期内,对申报《陕西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的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陕西彭衙暖通工程有限公司,许可证编号:202105100002,地址: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居苑路泉鑫苑小区商铺东二,法定代表人:王小龙,经营范围: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安装维修区域:渭南市白水县,发证部门名称: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证日期:2021年1月27日,许可证有效期限:2021年1月27日起至2026年1月26日止。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