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渭南高新区建设局、经开区市政公用局、卤阳湖住建交通局、庄里试验区城建执法局,华山景区管委会,各有关燃气企业:
根据《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陕西奔洲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申请,经临渭区住建局初审合格,渭南市住建局组织临渭区住建局及省内燃气专家对该企业申请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21日至2021年12月27日,联系电话:0913-2930587。
公示期内,对申报《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欢迎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陕西奔洲环保设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502MA6Y3PW234),许可证编号:202105010009,地址: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前进路天祥华府底商1号,法定代表人:孙倩,经营类别: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经营区域:渭南市临渭区,发证部门名称: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证日期:2021年12月28日,许可证有效期限:2021年12月28日起至2026年12月27日止。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