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澄城县人民法院地下停车库建设项目 已由澄城县发展和改革局澄发改发【2020】23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澄城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澄城县育才路中段北侧
2.2工程规模:
新建澄城县人民法院地下停车库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00㎡。
2.3 招标范围:
新建澄城县人民法院地下停车库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中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4 项目总投资总额:1400 万元;
2.5 计划工期:210天
2.6项目标段名称:
澄城县人民法院地下停车库建设项目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基本信息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申请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7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且无不良行为记录(附网站截图);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截图)
4.2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须在 《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0 年9 月24日09 时 00分开始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与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之日起,请持本公告3.申请人资格要求及4.申请人信誉要求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于2020年9 月 24 日 9:00 至 2020 年 9 月 28日 17:00 时,(每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不休),到西安市莲湖区开远半岛五号商务楼21层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8.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13 日 14 时30 分,地点为澄城县住建局三楼会议室;
9.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澄城县人民法院
地址:澄城县古徵街与东九路十字西北角
联系人:袁主任
电话:0913-6721628
邮箱:105449700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B-1701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9-89115858/18700438366
邮箱:277171437@qq.com
监督单位:澄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913-6786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