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规〔2017〕011-市住建002
渭建发〔2017〕256号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和规范物业承接查验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管委会住建局,华山景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和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等相关规定,为规范物业承接查验行为,加强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现就加强和规范我市物业承接查验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任务
1、指导监督主体。市、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2、承接主体和时间。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15日前,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完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承接查验工作。
3、实施备案的时间和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相关文件向物业所在地的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办理备案手续。县(市、区)住建局(房管局)参与承接的监督指导,并做好备案工作。
4、承接资料建立、保管和移交。承接查验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双方共同确认现场查验结果,签订物业承接查验协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承接查验有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合同终止之日10内,向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承接查验档案。
二、承接查验主要条件、内容
(一)承接查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公共照明、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供水、供电、供气等已安装独立的一户一表的计量表具。
3、教育、邮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环卫、社区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已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
4、道路、绿地和物业管理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按规划设计要求建成,并满足使用功能要求。道路名称标志清楚,楼宇/栋号、户号牌编号准确并经有关部门确认;建筑区域内场地平整,施工现场清理完毕(在建部分已采取围护措施),无建筑垃圾、杂物侵占路面,道路畅通,绿化已完工。
5、电梯、消防设施取得使用合格证书并能正常运行;二次供水、高压供电、压力容器、电子监控系统等共用设施设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合法使用手续并具有出厂合格证书及质量保证书(保修书),可确保正常运行。
6、物业使用、维护和服务的相关技术资料完整齐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分期开发建设的物业项目,可分期承接查验。在最后一期物业承接查验时,应办理物业项目整体承接查验交接手续。规划配置的物业管理用房不在本次移交范围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应先行提供经审核备案且经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系统处分权限制的房屋,暂时作为物业管理用房使用。
(二) 承接查验内容
1、相关资料
⑴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物业管理区域建设工程规划总平面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资料。
⑵技术资料。包括共用设施设备清单,消防设施合格证,电梯准用证,机电设备出厂合格证和保修卡、保修协议,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资料。
⑶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准许使用文件。
⑷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⑸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它资料。如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及房屋面积清册、已购房屋业主资料等。
2、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
⑴共用部位。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外墙、门厅、楼梯间、走廊、楼道、扶手、护栏、电梯井道、架空层及设备间等。
⑵共用设备。一般包括电梯、水泵、水箱、避雷设施、消防设备、楼道灯、发电机、变配电设备、给排水管线及空调设备等。
⑶共用设施。一般包括道路、绿地、人造景观、围墙、大门、信报箱、宣传栏、路灯、排水沟、渠、池、污水井、化粪池、垃圾容器、污水处理设施、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休闲娱乐设施、消防设施、安防监控设施、人防设施、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以及物业管理用房等。
三、工作要求
1、市住建局要认真组织督促全市房地产行业做好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建房〔2010〕165号)学习贯彻工作,完善法规制度,定期组织督促检查,做好全市物业承接查验重大问题的调研和处理工作。
2、县(区、市)住建局(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单位、物业企业要严格按住建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履行好物业承接查验职责任务,确保物业承接查验规范有序。今后,凡没有组织物业项目承接查验的新建小区,不得交付使用。
3、目前已入住未实施物业承接查验的小区,10月31日前,开发建设单位和物业企业要组织完成物业承接查验,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物业承接查验的,要依法追责、处罚,并记入企业诚信档案。物 业承接查验中暴露出的问题要按要求落实整改责任单位、措施方案和完成时限。
4、通过加强和规范物业承接查验,建立良好的物业服务小区的建设、移交、业主入住秩序,及时发现和解决隐患,保证小区设施、设备配套到位,水、电、气、暖和消防等设施符合建设要求,确保物业小区秩序良好、服务规范、环境安全。
(附件在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下载)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