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贯彻2021年11月1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全省建筑业劳保统筹资金返还推进视频会议”精神,落实省造价与统筹总站《劳保费清退返还方案》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建筑业劳保费用清退返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凡是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均明确无争议,资料完备,2016年10月26日之后中标的项目,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资料报送工作。
2.凡是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均明确无争议,资料完备,2016年10月26日之前中标的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资料报送工作。
3.凡是资料信息不完备、存在纠纷等复杂项目的清退工作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清退返还工作。
请各相关建筑施工企业高度重视,按照省住建厅陕建发290号文件及省造价与统筹总站《关于对劳保费集中清理返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建价统发[2021]25号)要求,安排专人尽快上报返还资料,办理劳保费拨付事宜。
特此公告。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