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限:即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受理范围:渭南市城区范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建市政类项目。
受理内容:
1.资格审查或招标文件中以注册地址、所有制性质、非强制资质认证、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要求设置不合理限制现象;评标、定标规则向国有企业、本地企业、大型企业倾斜,排斥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外地企业、中小企业等现象。
2.以战略合作协议、招商引资协议、会议纪要、合作意向书、备忘录等方式搞虚假招标、肢解发包,或通过虚构涉密项目、应急项目等形式规避招标现象。
3.投标人租借或挂靠资质投标,作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使用总公司或其他子公司的业绩投标现象;招标代理机构借用、挂靠其它招标代理公司进行招标代理活动的现象;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等现象。
4.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审施加不当影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现象。
5.评标专家或评标委员会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或者接受他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现象。
6.强制要求投标人、中标人交纳现金保证金,不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保证金现象。
7.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无法律依据设置代理机构进入本地区市场门槛现象。
8.招投标监管和交易过程中出现的其它违法违规现象。
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913)293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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