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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及“一标一评一记”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2-13 10:41

渭建发〔2023〕17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高新区建设局、经开区住建交通局、华管委建设规划处:

2022年以来,我局全面加快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步伐,持续调整完善招投标管理程序,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招投标各市场主体行为,全面实现了全市房建市政类项目统一进入市级有形市场集中交易的总体目标。工作推进过程中各招投标管理机构监管有力、各级招投标监管人员履职尽责,共同促进了我市招投标监管工作和市场交易活动蓬勃发展。现将全年招投标工作及落实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一标一评一记”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如下:

一、全年项目交易及评价情况

在全面推进全市项目规范、统一交易的前提下,对涉及专项债券招标项目和市县重点项目想方设法协调场地、予以支持,疫情期间出台便民措施,临时调整相关程序,最大限度保障项目能开尽开、顺利进行。2022年全市房建市政工程共实施交易项目385个,中标金额187.65亿元。其中:市直项目45个,中标金额33.58亿元;临渭区12个,中标金额1.36亿元;华州区5个,中标金额1.05亿元;富平县77个,中标金额49.83亿元;蒲城县51个,中标金额15.5亿元;高新区41个,中标金额19.78亿元;潼关县39个,中标金额16.08亿元;华阴市32个,中标金额19.67亿元;澄城县31个,中标金额13.73亿元;合阳县20个,中标金额3.79亿元;大荔县16个,中标金额1.99亿元;经开区7个,中标金额5.65亿元;卤阳湖5个,中标金额4.85亿元;白水县4个,中标金额7952万元。全市项目网投率达到96%。交易项目基本上落实了“一标一评一记”工作制度,对评标专家评价制度的落实相对优于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评价。富平县、潼关县、澄城县、蒲城县在2022年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过程中程序规范、监管有力,在项目保函应用、市场主体执业行为管理、信息上报等方面发挥作用较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二、招投标监管及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市招投标监督管理模式实现有序统一。为持续强化招投标制度执行力度,2022年4月份制定印发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调整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的通知》,持续简化程序、规范流程,推行电子证件网上查验和招投标结果汇编电子版留存等方式,下放招标文件发售、中标通知书打印等企业权限6项、累计简化取消表格4份,盖章事项5个,做到省、市、县三级招投标监管模式相统一。

(二)招标备案审查责任得到进一步强化和明确。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强化监管部门职责,对招标项目进场交易必要条件、相应资质和招标文件的合法性、排他性进行严格审查备案,对照招投标领域整治重点,严密防范围标串标、恶意竞标的行为。自2022年5月5日起,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全面进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履行审核、备案、监管职能,极大地促进了招投标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房建市政类项目招投标监管形式不断创新。一是积极探索跨区域交易和远程异地评标,2022年3月份我市首个建设工程招投标无纸化远程异地评审项目顺利完成交易,促进了省市公共交易资源共享,为优化营商环境,有效防治不正当交易打下良好基础。二是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推行告知承诺制度,严格执行招标人、投标人、招投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4类主体告知承诺制,规范各市场主体行为;市本级项目9月份实行了《招标项目未开工承诺》制度,进一步强化防控机制,夯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有力防范未招先建等现象。三是大力推动投标保函应用,想方设法降低招投标成本,2022年全市房建市政招投标项目共使用保函412笔,金额6973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四)信用评价体系和结果运用得到加强和完善。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实行“一标一评一记”管理制度,逐项目进行打分评价并定期通报,促进招投标交易市场形势持续向好。2022年评标专家评价率达到97%,招标代理机构评价率达到70%,考评约束力持续显现,监管效能持续提升。全年受到省发改委警告处理专家1名,市住建局进行警告、停止半年抽取资格并通报处理评标专家1名,起到了一定震慑作用。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县(市、区)房建市政类工程招标项目与政府采购项目监管部门职责混淆不清、交易平台相互交错,形成两类项目混乱交易,导致一些限额以上房建市政工程项目进入政府采购平台交易,白水县尤为突出,全年只有4个项目进入市级市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同比往年数量锐减,大量房建市政项目招标交易未得到应有监管。部分县(市、区)招标代理机构“一标一评一记”管理制度落实不力,评价率较低。

(二)一些招标人思想不重视、责任不清楚,未能很好地履行招标主体责任和招标首要责任,不分职能责权,全权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为行使一些招标人权利,导致双方职责混乱,降低招投标质量,亦为不良交易造成潜在隐患。

(三)部分招标代理机构业务能力较差,对招标文件编制要求、相关条款研究不深入、不细致,填写不细心,导致在费率设置等方面频频出错;个别代理机构在出现问题后,不按要求层层上报处理,越级沟通,私自处理,造成监管被动。

(四)部分评标专家仍然存在只凭经验办事,不立足项目实际独立评审,存在盲从思想,或过度猜摸招标人意图,唯参与评标的招标人代表意愿是从,降低了项目独立评审和综合评审效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及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要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结合省住建厅正在开展的房建市政领域违法违规问题整治专项行动要求,紧盯脱离监管、场外交易项目和应进入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两类项目,对辖区拟招项目和在招项目进行认真排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即行整改,并在后续项目招标中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要求。

(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严格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建部等13部局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4类招投标市场主体行为管理,严格遵守招投标管理程序,依法依规处理交易过程中出现的质疑投诉等问题,加大诚信管理和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我市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各县(市、区)招投标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和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渭建发〔2021〕141号)要求,让更多项目纳入“一标一评一记”范围,切实提高全市招标代理机构评价率。

(四)各级各部门要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努力提高网投率,促进项目全面进入市级有形市场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做到应进必进。2023年重点进行异地开评标常态化和无纸化招投标工作的有序推进,及时发现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和强化监管措施,促进我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持续向好,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不断得到优化。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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