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8-08 11:04

渭建发〔2023〕166号

市区各招投标市场主体、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市招投标领域“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和清廉渭南建设有关工作要求,为持续完善招投标管理程序,规范招投标市场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招投标市场信用监管。按照市市场监管部门确定的2023年监督检查计划,我局于6月25日至6月30日组织对市区招投标项目和市场主体行为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监督检查范围为市区2021年至2023年6月份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取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和招标专家组成检查组,并随机抽取了14个招投标项目,2个招标人、3个中标单位、3个招标代理机构和2个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了检查,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座谈、查阅资料、实地查验和利用电子监管系统查询等方式重点检查了招标项目交易程序、中标合同签订、履约情况,中标项目负责人在岗情况和交易服务费缴纳、投标保证金返退等情况;以及建设工程是否存在应招未招、围标串标、肢解工程、违法分包转包等违规操作现象。有力地促进了我市招投标市场更加有序、市场主体行为更加规范。

二、目前招投标市场发展及管理情况

(一)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普遍应用。目前市区招投标项目均能通过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有形市场进入“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交易,施工、采购、服务类项目全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流程规范有序,项目网投率2021年85%,2022年94%,2023年上半年达到97%,呈逐年提升态势。

(二)招投标电子化监管全面执行。按照“管办分离”要求,目前市区招投标备案资料依托“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监管系统”实行网络上传、网上审核,招投标监管部门在管理系统上履行审核、备案、监管职能,全面实现“不见面”办理。

(三)监管服务模式持续得到优化。为持续强化招投标新政策的执行力度,制定印发了多项管理制度,持续简化程序、规范流程,下放、简化、取消招标文件发售、中标通知书印发等多个企业权限、事项,投标保函应用、投标保证金免收等多个惠民政策取得历史性突破。

(四)廉政告知承诺制度执行较好。为切实落实市场主体责任,推行事前告知承诺制度。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评标专家4类市场主体能够认真围绕杜绝围标串标、以不良手端谋取中标等现象做出承诺,执行以来进一步强化了防控机制,有力地防范了违规违纪等现象发生。

(五)信用评价及应用体系趋于规范。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能够如实填写“一标一评一记”管理考核内容,监管部门对招标项目逐个进行打分考核并定期通报,评记率每年均在95%左右,三年来约谈招标代理公司6个,处理评标专家2人,考评约束力逐步显现,监管效能持续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现象

(一)招标备案:部分建设单位(招标人)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时,未细致划分项目金额,致使招投标审批监管部门的核准意见将申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等部分亦列入限额以上公开类,造成实际操作中出现招标限额与核准意见不符现象。

(二)公告发布:个别项目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公告发布环节不细致、沟通不及时,发布时间与公告文书时间不一致,导致公告网上发布时长不足。

(三)合同管理:一些已签订的中标合同、招标代理合同未使用相应规范合同范本,个别授权签订施工合同的委托人无授权委托书,部分合同无签订日期,无法判断是否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合同。仍存在中标负责人以有在建项目身份参与投标现象。

(四)相关费用:投标保证金退返有滞后现象,交易服务费缴纳有拖延现象,代理服务费有拖欠现象。个别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售招标文件时有乱收费现象,项目招标文件售价明显超出合理范围。

(五)工程结算:大部分招标项目建设完工后不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对工程造价核查造成很大困难。一些招标项目建设完工后不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导致中标项目负责人不能及时参加下一项目投标,对技术人员流动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制约,不符合“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相关要求。

四、整改要求及下一步计划

(一)加大问题查处整改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管部门要建立问题台账,逐一进行销号处理。合同签订不规范、投标保证金退返不及时、工程延期结算等问题要即行整改。招标文件乱收费、项目负责人有多个在建项目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从速从重处罚,压实招标人、投标人、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责任,做到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其它市场主体要对标存在的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深挖细查。

(二)强化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高质量项目建设年”“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要求,重点做好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有序推进。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要积极促进房建市政类招标项目应进必进,能用尽用,监管部门要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协调力度,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提供更多便利,使远程异地评标及早纳入常态化工作。

(三)不断提升招投标监管效能。严格执行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要求,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及时发现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善和强化监管措施。严格执行招标备案和对开评标过程的实时监督,紧盯“应进未进”建设工程交易平台项目以及脱离监管、场外交易现象,严密防范和打击招标投标违法行为。为有需求的小型项目进入平台交易提供便利,使非必须招标类项目得到有序监管。

(四)健全完善信用体系建设。依托省建设工程造价中心站“陕西省工程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把好本地注册企业进口关,加大对招投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的行为监管,不断规范和优化招投标程序。推动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合理规范应用,对违法失信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健全各行政监督部门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全面促进招投标服务效能高质量发展。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