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按照相关销号程序,现对已完成整改的4号问题的整改完成进行公示。
一、环保督察反馈的问题
住建部门对扬尘治理专项资金监管也只是停留在通知上。
二、整改目标
确保在建项目开工前扬尘治理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全过程监管资金使用情况。
三、整改措施
1.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拨付标准,严格监督管理,夯实各方责任,对整改不力、落实不严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督办。
2.对全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拨付和日常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检查,建立台账,真查彻改存在问题。
3.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导检查,将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拨付、使用纳入季度常规检查内容,对存在问题的县(市、区)和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全市通报,对施工单位依法依规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限制其招投标3至6个月。
四、整改期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五、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关于第1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9月7日,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用监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拨付标准,并严格监督管理,对全市在建项目安全文明措施费用拨付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统计。10月16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全市安措费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督办。11月18日,印发了《关于全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情况的通报》,对安措费管理落实不严的县(市、区)进行了通报,要求完成整改,并抓好抓实安全文明措施费拨付日常使用工作。
2.关于第2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10月18日,已对全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拨付和日常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排查检查,建立了工作台账,督促各县市区持续完善常态化台账,真查彻改存在问题。目前,通报的相关县市区安措费均已完成整改。
3.关于第3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持续加强对各县(市、区)的督导检查,将安措费的拨付情况作为季度检查的内容之一,12月27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领域重点工作督导调研的通知》,将安全文明措施费的拨付、使用纳入季度常规检查内容,对工作推动不力、措施落实不严的,进行严肃处理,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
公示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913-2930569
联系地址:渭南市临渭区车雷大街69号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