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各招投标市场主体:
根据渭南市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抽查工作计划任务安排,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全市“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要求,规范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交易项目和市场主体行为,不断深化电子化监管,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交易和远程异地评标,拟对一年来实施的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项目及市场主体执业行为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5月31日
二、受检范围:
市区2023年6月份以后实施招投标的建设项目及其建设单位、中标单位;注册地在渭南市城区的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渭南全市从事代理造价业务的域外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本次检查项目和企业名单为随机抽取,抽检比例项目为上述范围的20%,企业为50%。
三、检查内容:
1.建设单位(招标人)实施的招投标项目招标过程是否合法、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先建后招或虚假招标现象;在建其他工程是否存在应招未招、肢解工程、规避招标的现象;实施的项目是否存在违规发包现象;在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时是否做到程序合法,合同签订是否及时合规。
2.中标单位是否存在恶意竞标、围标、串标等现象;合同签订是否及时合规,是否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内容,总包单位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现象,是否存在擅自更换中标项目负责人现象。
3.招标代理机构的场所、从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代理合同签订及代理服务费收取是否合规;投标保证金收取退返情况;是否存在操纵投标、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现象;招投标交易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现象。
4.参与被抽查项目的评标专家评标行为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与其它行为主体串通投标现象;是否存在评标“小圈子”现象;是否存在要挟招标人、超标准索要报酬现象。
5.从事工程造价编制企业的场所、从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造价委托合同签订及服务费收取情况;在《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注册应用情况。
四、相关要求:
1.各市场主体、各有关单位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精心准备,配合好此次检查。被检查单位提供简要书面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单位概况、人员配备、近年业绩、经营状况,被检查项目进展情况)。
2.市区受检单位要如实填报提供所需表格、文档、合同等受检资料,如出现弄虚作假或所提供纸质资料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及电子监管系统不符现象,将对提供资料单位进行问责处理。
3.在渭南全市从事代理造价业务的域外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造价企业提供报表,由监管部门通过省住建厅诚信一体化平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监管系统进行核查。
4.检查情况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依法公开检查结果。
5.参与本次检查的工作人员及随机抽取的专家要遵守相关规定和廉政纪律。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