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渭南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渭环委会发〔2024〕1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2023年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重点开展了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大力开展行业内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定期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会,传达学习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可落地、见实效的工作方案,充实大气防治专门工作力量,完善局领导班子分片包抓督导工作机制,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工作努力,预拌混凝土企业和规划区外施工现场大气污染管控水平有效提升,主城区集中供热覆盖率持续提高,2023年新增供热面积15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312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覆盖率达到44%。
二是强化城市水环境保护。组织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补短板强弱项专项行动,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按期完成12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任务,出水水质均达标排放;系统开展排水管网溯源和污水管网错漏混接问题整治,全面提升城市生活污水收集水平,中心城市污水收集率达到83.14%;大力开展节水型小区等创建活动,累计创建7个省级节水型企业、55个省级节水型单位和52个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严格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每季度对城市建成区内的水体开展全面排查,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同时,组织编制再生水专项规划,实施中心城区再生水利用管网工程项目,持续扩大再生水领域利用领域,再生水利用率已达到22%以上。
三是持续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为契机,积极构建科学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颁布实施《渭南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启动排水防涝、海绵城市建设等专项规划修编,实施8个海绵城市课题研究,制定《渭南市海绵城市建设导则》等多项地方技术标准,有力支撑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制定内涝点“一点一策”治理方案,实施了中心区Ⅰ区内涝治理、泵站扩容改造等一系列内涝系统治理项目,城市内涝得到有效缓解。
四是强化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借助省卫星遥感监测技术手段,积极组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排查整改工作,2023年发现的434处非正规堆放点按期完成整改销号。加强垃圾中转站建设和垃圾收运设施配套建设,新增开工建设26个镇级垃圾中转站,不断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垃圾收运处理的自然村比例达到90%以上。
五是推广发展绿色建筑。大力发展绿色建筑,2023年全市新开工绿色建筑项目66个,建筑面积246.4万平方米,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99%。竣工绿色建筑项目17个,建筑面积111.22万平方米,占竣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84%。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全市在建装配式建筑项目36个,建筑面积267.63万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一是供热保障能力不足。主城区集中供热主要采用大唐渭南热电厂热源,设计供热能力与主城区实际供热需求存在较大差距。缺乏备用热源及调峰热源,供热安全保障能力较差。
二是再生水利用率还不高。大多数县城没有配套建设再生水厂,还停留在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和标准,出水水质不能达到再生水的使用标准。同时,再生水输配管网建设滞后,管网覆盖半径小,影响潜在的再生水用户的使用。
三是农村非正规垃圾整治难度较大。大多数县城经济基础较为薄弱,村庄收集转运设施设备不足,更新、维护速度较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体系不够健全。再加之,村民受传统生活方式影响,农村垃圾乱扔现象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坚决扛牢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及《渭南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明晰重点任务,专题研究,下茬推进,坚决守住底线,严防重大生态环境事件,持续做好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二)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巩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治理成效,稳步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效能,确保污水处理率均稳定达到95%以上,出水水质稳定达标排放。结合市政道路改造,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补上“毛细血管”,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提升污水收集效能,确保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逐年提升。
(三)持续加强城市排水防涝防洪能力建设。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以城区防洪排涝为重点,重点实施南塬防洪、南塬北坡生态修复、排水主干通道、雨污分流、混错接改造、泵站扩容改造、绿地空间海绵化建设等工程项目,构建蓄排平衡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同时,完善城市排水与内涝防范相关应急预案,明确预警等级内涵,落实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提升应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