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渭南市经济适用住房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规范经济适用住房退出业务办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交办理材料→市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心受理审核→市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心出具《经济适用住房差价款缴纳通知书》→到渭南市政府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缴纳土地收益等差价款→凭税务部门缴纳凭证到市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心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完全产权通知书》→到渭南市政府服务大厅房产交易、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房屋权属变更手续。
办理所需材料:产权人身份证、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
经济适用住房差价款计算公式:应缴差价款=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以不动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为准)×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合同单价(以备案的购房合同为准)×15%。
二、温馨提示
1.经济适用住房退出由房屋所有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办理,全程公开透明,需房屋所有人亲自办理,请勿委托任何中介、第三方代办业务,除需按细则规定缴纳土地收益差价款和相关税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切勿听信他人“收费代办”谣言,谨防上当受骗。
2.请勿相信任何中介私下代办等不实宣传,私下转账缴费极易产生财产损失,违规私下交易经适房不受法律保护,一经查实将依规处置。对发现从中借机敛财、欺骗群众等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个人,问题线索将移交公安部门,追究法律及刑事责任。
三、咨询举报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913-2030505(市保障性住房工作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913-2930576(市住建局保障科)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