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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及“十三五”工作设想安排的报告

2016年,市住建局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 “一年打基础,两年补短板,三年大变样”的总体要求,坚持“拉大城市框架,补齐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的基本原则,找准“着力点”,明确“引爆点”,强化职责意识,狠抓工作落实,促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以项目建设为牵总,增强中心城市承载能力
2016年,中心城市计划实施48个新建项目、5个前期项目,共 53个项目,年度计划完成投资53.95亿元。
1、加快路网建设,拉大城市框架。计划实施解放路北延段、金水路北段、渭河大街、车雷大街东段等城市道路项目14个,总投资29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9亿元。新建“六纵七横”等13条城市主次干道。通过道路建设,拉大城市框架,完善城市主次干道路网布局。
2、狠抓民生工程,补齐城市短板。计划实施城市供热管网、北水厂供水管网、天然气管网等民生类项目9个,总投资21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0亿元,逐步解决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问题,补齐城市发展的短板。
3、加强景观建设,提升城市品位。计划实施西海公园、市民公园、金水公园、居易文化公园、沋河湿地公园等绿化亮化项目15个,加强城区景观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品位。总投资39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7亿元。
4、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市功能。计划实施公共自行车服务、教育设施建设、医疗设施建设、老年公寓、城市停车场等12个公共服务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计划总投资18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1亿元。
(二)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1、以货币化安置为重点,全力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力争我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达到50%以上。
2、通过直接发放补偿资金、政府搭建平台群众自行选购和政府购买社会存在量商品房安置等方式,在促进棚改安置的同时,消化市场存量商品房。
3、强化督促检查,严格考核问责,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顺利完成。
(三)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1、制定和实施全市“十三五”城市、县城和村镇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和安排好城市、村镇建设补助资金;重点抓好省、市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新型农村社区、农村危房改造、传统村落保护等工作。
2、强化市政公用行业管理和安全管理,建立和健全市政公用事业各项预警机制,做好全市园林城市、生态城市、园林式单位的创建工作。市区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水质合格率达到96%以上,亮灯率达到99%以上。城市绿地率达到33.5%以上,城市气化率达到85%以上。
3、做好高铁沿线环境整治、示范一条街建设、渭南北车站广场治理等工作,改善中心城市环境,提升首位度。
(四)强化行业监管,促进建筑业稳步发展
1、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重点做好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三项制度落实和违法分包转包违法行为的查处,继续推进工程治理两年行动。强化文明施工监管和建筑扬尘治理工作。
2、严格执行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制度,力争节能标准设计率达到100%;严格执行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备案制度,节能标准执行率市区达到99%以上,各县(市、区)达到95%以上。
3、建立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在所有新建、改扩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设能耗监测系统,实行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
(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1、制定和形成房地产市场监管常态化检查机制。每季度进行综合性检查,杜绝市场违规开发建设及销售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2、认真做好房地产市场调研分析,积极引导合理消费,不断提高市场库存“去化率”。
3、加快房产网签系统备案和房产信息查核报送系统专线网络建设工作。力争在上半年内完成省级纵向报送系统建设工作并投入使用。
(六)完善机制体制建设,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1、在市政维护、园林绿化、路灯抢修、公园广场、户外广告等管理方面,实行“网格化”管理,推行“指标化”考核,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2、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提高行政审批、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实行项目清单和现场管理,推行文明施工,加快工程进度,定期巡查通报,促进城建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
“十三五”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拉大城市框架,提升城市首位度和影响力
在中心城市建设上,打通路网循环,改造地下管网,补齐城市短板。计划在主城区继续完善城市路网主次干道布局。加快实施试点建设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利用好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在“十三五”期间重点在城市北片区的滨水东区、滨水西区试点建设海绵城市和地下综合管廊工程。
引导形成中心区西北部商圈,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在目前中心城市以国贸为商业中心的基础上,支持引导商贸流通、三产服务业向中心区西北部集中,打造以新的行政中心为主的城市西北部副中心。加大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大力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高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
(二)争创国家级园林城市,全面提升城市品质
在园林绿化方面,通过西海公园、沋河湿地公园、金水公园、居易文化公园等绿化亮化项目改善生态环境、带动区域文化发展,提升城市综合承载的能力。通过以上项目,向市民提供一个景观优美、舒适宜居的城市环境。
(三)加快县镇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个层次全面推进
计划到“十三五”末,辖区内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配套齐全,达到《陕西省县城建设标准》要求。创建成5个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县城)、2到3个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在省市两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名镇建设上,推进镇财政体制改革,使示范镇在财政资金使用上享受与县级政府相同的权限。建立县对重点镇的转移支付制度,提高重点示范镇财政保障能力,建立增收激励机制。积极试点县级下放收入,并调整重点示范镇财政管理体制。
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探索适合我市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新路子。按照“城镇带动型”、“企业带动型”和“产业带动型”三种建设模式,着力解决“人往哪里去、业在哪里创、钱在哪里挣”的问题。“十三五”末,建成12个市级新型农村社区和100个县级新型农村社区。
(四)强化建筑业管理及绿色建筑节能达标
增强全市建筑业的综合实力,推动全市建筑业发展由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计划至“十三五”末,全市建筑业实现总产值350亿元,建筑业增加值122亿元,占当年全市GDP的9%以上。积极扶持建筑业骨干企业发展,力争全市施工总包一级企业数量达到18家,比十二五末翻一番。
合理改善建筑舒适性,促进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实现绿色建筑节能工作的快速发展。“十三五”期间,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计划到“十三五”末,40%的城镇新建建筑能够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五)完善全市住房建设体系,满足不同的住房需求
完善住房供应政策,调整住房供应结构。通过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绿色生态居住小区发展,全面提升居住品质与服务水平。做好行业监管与服务,健全房地产中介服务市场规则,培育和完善物业管理制度。
进一步明晰城镇住房保障的目标,完善制度设计。推进以棚户区改造为核心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坚持货币补贴的方向。做好保障房的建设管理。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探索行之有效的新模式。多渠道筹集保障住房房源,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房之间的联系,使得社会住房资源得到优化配置。通过多种保障方式,满足不同的保障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