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中省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制定全市物业管理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动态管理,监督和规范其物业管理行为;
(三)参与制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基本服务指导标准和服务费用的指导价格,并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四)指导业委会的组建,规范业主自治行为;
(五)协调解决物业管理涉及的有关问题;
(六)负责住宅区专项维修资金收缴管理工作;
(七)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办公电话:0913-2930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