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银娟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区县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提案”(第139号)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是房屋的养老金,目前全市已缴存的维修资金已达19亿多,临渭区维修资金缴存6个多亿。除临渭区维修资金由市物业处直管外,其他区县的维修资金由各地物业主管部门监管。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资金数量大,资金安全尤为重要,从缴存、管理、使用,我市有一套严格的审批程序。
一、加强维修资金监管力度,简化使用审批程序
为保障我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进一步提高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我局对维修资金使用流程进行了优化,取消了监理单位的监督,项目的更新、改造、验收由物业企业、施工单位和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共同参与;单项工程造价在一万元以上的,须经专业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资金使用方面,注重业主申请签字、公示、工程预算(合同)、现场查看、验收审计和拨付审核等程序管理。
二、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的的情况
按照《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发生下列危及人身财产、房屋使用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物业服务区域内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依照国家和本省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的有关规定办理。
(一)电梯故障;
(二)消防设施故障;
(三)屋顶、外墙渗漏;
(四)二次供水水泵运行中断;
(五)排水设施堵塞、爆裂;
(六)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
(七)其他危及人身财产、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
各地在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的原则下,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应急维修资金使用办法。
按照条例规定要求落实应急使用维修资金程序,在以上几种情况下,可简化程序优先使用维修资金,短时间内恢复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下一步我局将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住宅维修资金申请、使用和拨付,缩短申请时间,提高使用效率。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物业管理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