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向峰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们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的提案(第457号)已经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国家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渭南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强力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渭南市成立了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各负其责、协调一致,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相关手续要优先办理。街道办、社区要深入小区进行摸底,优先申报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坚持属地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本辖区老旧小区改造的责任主体,要全面落实中省市关于老旧小区改造的各项政策,各县(市、区)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落实相关部门责任,形成“政府总揽、主体单位组织实施、街办社区、居民参与和老旧小区产权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一、充分尊重民意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首先,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调动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参加“环境热线”栏目,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进行多次宣传解读。其次,改造方案确定后,在小区张贴改造效果图、改造方案,进一步征求居民改造意见,优化方案。反复征求居民意见,不断修订完善改造方案。第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吸纳小区居民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实施改造、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提升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按相关工程规划设计标准和项目建设实施规范要求,原则上坚持“一区一策”、“一楼一策”,结合老旧小区现状的实际情况,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清单,列入县(市、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由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老旧小区申报、设计、施工等工作。并根据当前城市建设的重点任务,做到供水改造与节水型城市(县城)建设相结合,排水改造与雨污分流、城镇污水提标减排相结合,小区道路、绿化与海绵城市和节约型园林建设相结合,环卫设施建设与垃圾分类工作相结合,管线改造与强弱电入地相结合,公共服务设施与“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相结合。
三、保障资金投入
一是有条件的县(市、区)应积极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做好项目策划包装,推进政府专项债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落地;二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运用市场化方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多措并举充分激发社会投资。进一步鼓励既有小区加装电梯,可借鉴兄弟地市的经验,引入共享电梯模式,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按次付费使用,减轻居民一次性投入负担。三是明确管线单位职责。明确管线单位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的责任,合理确定出资比例,鼓励其通过直接投资、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参与改造。
四、改变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现状
通过业主自治、委托社区管理、引入物业企业等模式,分类抓好老旧小区的日常管理。对基础条件较好的,由街道、社区牵头成立业委会,选择物业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基础条件相对较差的,由街道、社区组织成立物管会,构建社区党支部,大力推行“红色物业”,发挥政府“兜底”保障职能;积极探索建立街办、社区、国有物业联合保障机制,边改造边实施,逐步完成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
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