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装配式建筑发展。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2017年11月,省政府印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15号),均要求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因此,发展装配式建筑已成为国家战略,是实现高质量城乡建设的必然要求。为提升建筑业现代化水平,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持续健康发展,在广泛征求各单位、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
二、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培养与装配式建筑发展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我市建筑方式有效转变,到2020年我市重点推进地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20%以上,积极推进地区达到10%以上,2025年全市达到30%以上,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的要求。
区域划分:临渭区、华州区、华阴市、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为我市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地区;合阳县、大荔县、澄城县、蒲城县、富平县、白水县、潼关县为积极推进地区。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总体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保障措施等部分。
总体要求:发展装配式建筑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示范带动与统筹推进相结合、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一体化装修、信息化管理、智能化应用,激发市场活力,整合优化资源,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和劳动效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促进工程设计、部品部件生产、施工、采购、信息技术的统一管理和深度融合,实现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重点工作:
(一)培育市场实施主体、积极打造产业基地。
(二)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
(三)建立完善装配式建筑产业体系。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装配水平。
责任分工:明确了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别负责,各司其职,确保渭南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落到实处。
组织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实施责任考核、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宣传引导等措施,进一步加快转变建筑业建造方式,推动渭南市建筑业创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政策原文:http://zjj.weinan.gov.cn/zwgk/zcwj/1374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