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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要求,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目标,以群众关心的热点为落脚点,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我市住建系统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省相关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我局严格审签程序,全力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59条,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736条,(更新概况信息更信息58条,更新政务动态信息1456条,更新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22条,网站总访问量126641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98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网站、大数据中心以及群众邮寄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4 件,均及时答复,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工作程序,对上传信息,进行严格审核,要求填写《信息发布审批单》,有效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不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通过局政策法规科对各项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进行督办、督查,及时对工作进展、办理结果进行公告、公开,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情况。为保障局网站高效运行,局党政办安排专人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及时维护和信息更新。今年,由于法人变更原因,对网站进行了重新备案,进一步明确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网站“第一责任人”,有效保障了局网站的顺利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

0

0

0

0

0

3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0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6

0

0

0

0

0

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34

0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能够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与全面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公开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不足。有时不能及时将相关信息公布、公开。二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有针对性的释疑解惑有待加强。三是信息上报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没有建立信息化上报专业化队伍,对人员的培训不够,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2023年,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规定,继续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及时公开公布决策、政策等信息,使公众及时了解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工作。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及时主动对重要活动、重要文件进行公开,做好政策解读,有效提升政策的影响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三是强化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组建局系统专业化信息管理人员队伍,强化业务培训,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化能力强、敢于担当作为”的专业化信息化队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