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8月1日起,由各县、市住建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各自区域范围内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行政审批;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管委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行政审批由市住建局直接受理。
在县、市申请办理房地产企业暂定暂定资质的具体和县市对接,在县市就可办结;在市住建局申请的,先网上(陕西政务网)申请,提交资料后打印自动生成的申请表,完善装订好纸质资料后携原件去市民综合服务大厅(行政审批大厅)5号窗口现场核对原件、提交纸质资料,即网上申请和现场提交纸质资料申请同时进行。分受理、审批、领证几个环节,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需要准备的资料有:1、申报表(注册地在经开、高新、卤阳湖的企业需要在当地管理部门签字盖章。)2、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章程4、资金证明(银行出具,账户余额800万元以上,时间为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6、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解聘证明7、办公场所(自有房产或土地提供房产证或土地证、购房合同;租赁用房提供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