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留言反映“三河明珠小区未办理房产证、小区违规建筑及绿化与宣传不符”的问题收悉,现就调查了解情况答复如下:
经大荔县住建局工作人员调查,您反映大荔县三河明珠小区8年未办理房产证问题,大荔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开发企业(大荔新达洲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协调沟通,5号楼、7号楼、12号楼建成于2011年,当时未进行质量安全监督备案,导致未能进行竣工验收,房产证未能及时办理;经协调,开发企业正在积极对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整理相关资料,补办缺失手续;下一步,大荔县住建局将积极跟进,督促协调相关事宜,确保购房群众早日办理不动产权证。对于小区违规建设及绿化问题,大荔县住建局已送达城市管理执法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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