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胡**
信件编码:
GPPS2110271S5S
来信时间:
2021-10-27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购买渭南市经开区滨河新城公租房购订金退还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
我叫胡朝辉,于2021.3.22打算购买经开区锦华大道滨河新公租房,给陕西乾启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预交房款1万元整,开了收款收据,当时售楼人员说有70%产权,而后经过调查后并不属实;填写的表是租赁申请表而不是购买申请表;现如今我因失业后家庭经济负担重,无能力拿出十几万购买,现找陕西乾启房地产策划营销有限公司退还预交款,工作人员拒不退还,1万元对于一个农民家庭来说那也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上有老要赡养,下有小要抚育,生活不易!恳请领导为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