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李**
信件编码:
GPPS221113T45S
来信时间:
2022-11-13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润城高新花苑和瑞物业收取暖费捆绑物业费。
信件内容:
2020年因小区电梯无备用电源停电导致我和孩子被困电梯,事后我们找物业经理推进备用电源一事,被告知可免除我们当年一年的物业费,随后我们去交物业费物业客服说物业经理已经离职,没有人和他说免物业费一事,此事就此搁置,我们认为这属于物业内部流程故只交齐2021年全年物业费和取暖费。因我们小区是集中供暖(物业自己烧锅炉),我们当时买房购房合同里注明是集体供暖。2022年物业以亏损严重为理由要求业主必须在11月5日前交够80%取暖费,小区业主都积极去交取暖费,他们最后以没收够80%向全体业主发通知表明今冬不供暖,我们前后共三次去物业办公室交取暖费时物业又以2020年没交物业费为由拒收我们2022年物业费和取暖费。在此同时,物业又在微信群发布通知他们愿意继续供暖,但不保证供暖时限。这样的做法是在敛财还是在为小区服务?物业服务部门就可以这么肆无忌惮的拿取暖问题要挟业主吗?请相关部门给予压力并解决此民生问题,并查明该物业是否与小区还在合同服务期内。盼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