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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王**
信件编码:
GPPS20240805VMOL
来信时间:
2024-08-05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咨询装配率的具体要求
信件内容:

你好!根据“渭政办发〔2019〕51号”《关于印发渭南市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年全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达到《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的要求。根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装配式建筑需满足四个基本条件:主体结构不低于20分、维护阶级内隔墙不低于10分、全装修、装配率不小于50% 。“渭政办发〔2019〕51号”对装配率无具体比例要求,具体项目如何操作?贵市是否有相关的地方性政策文件(例如西安市的地方性文件“市政办函[2021]95 号”)?谢谢!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4-08-08
回复单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关于”装配率的具体要求“相关问题,经向相关科室了解,给出如下答复:

       1.陕西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61/T 168—2020)发布后,我市自2020年9月1日起执行该标准;

       2.我市目前执行装配率30%的要求,具体项目的装配率要求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3.为了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我市在《关于印发渭南市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政办发〔2019〕51号)之后,于2020年出台了《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渭政办函〔2020〕38号)。

       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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