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人就崇宁镇樊庄村四组左新前院墙倒塌遗留安全隐患问题,向贵局进行二次反馈。 2025年8月,左新前家院墙因降雨倒塌,压至邻居左俊山院内。虽经贵局调查属实,并于2026年1月4日经村两委会调解,约定“年后清理建筑垃圾并拆除剩余危房”,但截止目前,整改工作均未落实,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鉴于安全隐患长期未消,且邻里矛盾因拖延加剧,现恳请贵局: 书面或口头告知建筑垃圾清理及危房拆除的确切日期。 督促属地政府严格履行调解协议,务必在约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向本人反馈整改结果。谢谢!
左璐您好!
您反映的“崇宁镇樊庄村四组安全隐患整改滞后的再次反馈”问题已收悉,针对您反馈的问题,我局积极督促临渭区住建局核查处置。目前,临渭区崇凝镇樊庄村田书记已与当事人儿子沟通达成协议,4月底前清理到位。后续我局将持续跟踪督导,确保问题矛盾及时化解。
感谢您的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