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2014年以来,我市住建、发改、财政、国土、纠风办五部门联合下发了《渭南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渭建发【2014】87号),为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提供了根本遵循,对解决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根据省住建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32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对原《渭南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实施意见》(试行)(渭建发【2014】87号)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渭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渭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渭南市财政局
渭南市国土资源局
渭南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2018年12月13日